汉台区法院执行二庭认真开展创建执行无积案活动,对时间跨度长、当事人积怨深的案件,他们不言放弃,通过多种渠道,加大调解力度,近期他们又以执行和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老大难案件。
申请执行人王官德诉被执行人王金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又是远亲关系,1995年却因琐事发生纠纷,王金强持械致伤王官德,被我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王官德各项损失7380元,王金强服刑期间未履行赔偿义务。该王刑满释放后,王官德立即申请了执行,但此时被执行人王金强家庭经济已十分困难,无能力偿付赔偿款,加之其不能正确认识对待,外出躲避,双方矛盾不断升级。1998年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被执行人王金强的哥哥阻碍执行,态度蛮横,被依法拘留十五日,王金强更认为是王官德在逼迫他们一家,扬言要报复对方,执行干警反复给王金强家属做工作,才缓和了双方的矛盾。多年来执行人员一直没放弃此案执行,通过查询存款账户、房地产信息、公告督促等多种方式、手段查找线索,但均无果,案件一度依法中止执行。2008年被执行人王金强房屋因地震受损严重,政府补贴后重建三间一层瓦房,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已有能力履行,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执行二庭干警在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无果的情况下,并未简单的按程序退出执行程序,一方面,执行承办法官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的途径,多次找村组干部交流沟通,数次上门做王金强亲友的工作,了解王金强的思想、生活动态,另一方面,面对申请执行人一次次提供的不实线索,执二庭干警毫无怨言,逐一悉数外出进行核实,严谨的工作态度让申请执行人王官德敬佩不已。在执二庭干警两年来的不懈努力下,王金强终被感化,2010年6月17日,王金强在亲友的陪同下来主动到法院,承认了错误,执二庭干警把握时机,立即联系到申请执行人王官德,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王官德谅解了王金强,主动放弃了部分赔偿款和迟延履行金,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4500元了结此案,履行现场双方终于抛开十余年的积怨成见,握手言和。
执行干警倾力执行,善做和解工作,取得了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民办事的决心和意志,该院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诚意赢得广大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