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郊法庭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人民法庭庭训学习实践活动,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宗旨,立足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了一批质量高、口碑好的案件。近日,又顺利调解了一起因宅基地纠纷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自诉案件,被告人承认错误并主动履行了赔偿款,与自诉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诉人龙某与被告人谭某相邻而居,为宅基地问题曾多次发生纠纷,关系一直不睦,虽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仍未果。2008年12月,谭某违反两家约定修建厕所的协议组织施工,龙某出面阻止,双方再次发生纠纷,撕扯中谭某致伤龙某左手,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经派出所调解未果后,自诉人遂诉至法院,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费用损失计3万元。案件送达后,被告人情绪非常激动,两家是沾亲带故的亲戚,可自诉人竟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请求法庭帮助调解说和,而自诉人认为自己将宅基地调换给被告人修建房屋,被告人非但不感谢反而违反约定擅自修建厕所,并致伤自诉人,坚决不撤回刑事起诉,双方是针尖遇上麦芒,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怎么办?法庭干警集思广益,献计纳策,决定以全庭之力调解此案。承办法官主动出面同镇政府联系,了解两家人之前调换宅基地的始末,同时深入案发地,向当地村干部、群众了解情况,两方面了解到的情况一汇合,理清了办案思路,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还是得在“情”字上下功夫。于是,法庭邀请了村干部参与调解,经反复多次做工作后,被告人愿意进行民事赔偿,但与自诉人的要求仍有差距,看到自诉人的态度有所缓和,干警们以此为突破口,全庭干警团结一致,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在经过十余次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被告人当庭主动履行了1万元的赔偿款,自诉人撤回刑事起诉。使一起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真真实现案结事了。
此案的顺利调解正是西郊法庭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当下,全庭干警正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中,为辖区老百姓送法下乡,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