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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千里奔波 为企业排忧解难
作者:余兰  发布时间:2010-01-29 16:20:14 打印 字号: | |
  元旦过后,汉台区法院民二庭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把进一步落实上级法院审判兼顾执行的要求作为商事审判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1月12日,他们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及时派人前往西安、广州,依据两家大中型企业的申请,实施异地财产保全。两名办案的女法官不辞劳苦、千里奔波,克服困难和障碍,历时半月,完成两项裁定的执行,27日圆满归来,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汉中市汉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冻结被告银行存款38万元,保全实施地为西安市。两名女法官出站后提上行李便直奔中国人民银行,结果去查询被告开户行和账户却遇到了未预想到的困难:此项查询需提交上级法院的核准手续——刚下达的新规定,汉台区这边还未接到。怎么办?两名女法官商议之后,决定去省高级法院请求帮助。到省高院,两人在高院执行局所在的楼层敲门,偏巧闯进了高院执行局高局长的办公室。高局长听明来意,审查了材料手续后,当即放下手边的工作,安排人员予以协助办理。难题在上级法院帮助下解决了,第一案的执行结果:跑了大半个西安城,在四五家银行接个查,冻结到账户存款38万余元。消息传回汉中,原告有关人员得知最担忧的“判后难执行”问题已获解决,十分激动,连说“感谢区法院,感谢省法院!”

  随后,两名女法官又行色匆匆,奔赴数千里之外的广州市。广州这一案,原告是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被告是广东的另一家机床生产企业,起诉的内容还是索要欠款。我院去年7月受理该案后,先已依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存款33万元,并派人到广东冻结了被告账户当时的账面余款14余万元。该案一审现已判决,被告提起上诉,期间,因冻结期限临近届满,两名女法官此次到广州实施再次冻结。再次冻结的执行初始似乎很顺利,但拿到银行的冻结回执后,细心的女法官却发现所载的已冻结金额较上次少了三万元,便当即向银行交涉,要求重新查核该账户的所有资料,终于弄清原来是我院第一次实施冻结后,又有几个法院先后裁定冻结该企业的存款,银行工作人员把各法院之间冻结的分配顺序给弄错了。再经讲解有关规定提出交涉,双方重新履行各项手续,银行重新作回执,这次冻结的金额较前多了18万多元,达到了裁定书确定的33万元。

  原告企业的人员获知经再次实施冻结后其申请的金额已全部保全到位后激动不已,连声向法院表示感谢“这下子我们的官司再没有后顾之忧了,真是辛苦你们了”。
责任编辑:李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