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成果,2009年6月16日下午,由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韩均升带队,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固县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一行十三人组成的检查组,对我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并与案件当事人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连成义,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文宇向检查组汇报了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自2008年11月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以来,面对我院执行基数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院党组高度重视,科学部署,通过近半年的努力,115件有财产执行积案及81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执行标的达2824.94万元,圆满完成了清理执行积案的阶段性任务。今年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审判质量管理年”、“队伍作风建设年”、“规章制度落实年”三项活动,经多方调研,我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汉台区法院执行局工作职责》、《汉台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汉台区法院执行案件归档验收办法》。建立了便于操作、公开透明的执行工作规程,实现了执行实施权层级化、执行裁判权公开化、执行工作程序化等三项改革。通过实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地质量和效率。今年上半年新收执行案件388件,执结215件,执结率达55%。
会议还邀请了市中院、城固县法院及我院办理的执行积案中18名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各位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当事人对我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会议中各与会代表纷纷发言。其中中石油三里村加油站代表感谢我院顺利执结其与汉中宁西客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我院执行法官王和平同志热心细致,不厌其烦,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汉中市鑫龙设备租赁公司申请执行重庆市第八建筑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远在重庆,我院执行干警在“5•12地震”后不久及2008年春节前先后多次赴渝异地执行,成功执行案款25万余元,申请执行人代表由衷地说:“此案执行结果让我们满意,执行过程让我们信服,执行细节让我们感动。”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市顺华建筑公司经理袁顺安对市中院和我院工作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希望加强执行工作硬件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案件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办案的格局。
检查组同志在认真听取了我院汇报和各位代表的发言后,对我院清理执行积案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我院干警扎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许,希望我院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