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对认真落实学习实践活动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上,传达了3月30日全省法院系统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宣布了《区法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区法院关于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年”、“队伍作风建设年”、“规章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区法院关于在本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通知》,通报了2009年第一季度涉诉信访和违纪违法投诉举报情况,两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做了表态发言,三名分管副院长就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督导组组长李永安等3名领导到会指导,并就督导检查组五项工作任务、重点、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李永安组长要求区法院全体干警要建立良好的学习机制,以此次动员大会作为终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起点,不断总结经验,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抓好各项审判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处。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一在动员讲话时要求全院干警以锤炼队伍素质、廉洁公正执法、促进和谐发展、取信汉台人民为学教活动实践载体。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通过学习活动,实现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务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和法院系统开展的“三项活动”(审判质量管理年、队伍作风建设年、规章制度落实年)顺利进行。勇于创新,善于总结,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目前,区法院的学习实践活动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