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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项活动为载体 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09-11-12 15:46:5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汉台法院结合本院实际,确定“锤炼队伍素质、廉洁公正执法、促进和谐发展、取信汉台人民”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践载体,在全院大力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年”、“队伍作风建设年”、“规章制度落实年”三项活动,加强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

  一、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公正、高效、廉洁、规范执法。

  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对本院2008年元月至2009年3月审、执结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对七类案件作为重点进行评查:1、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2、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3、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4、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5、引发重大涉诉信访案件。6、超审限、执限的案件。7、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交办的案件等。评查中,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促使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二、以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为目标,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转变思想观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彻底纠正衙门作风、就案办案、脱离群众、形式主义等思想观念和不良作风。要求领导带头,扑下身子,深入群众,积极稳妥的搞好法院审判工作;二是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对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走访,征求对法院工作,特别是纪律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归类,整改提高;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审判作风。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院领导、中层领导和干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积极撰写调研论文,召开干警大会进行相互交流。积极开展审判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的“五进”活动,采取公开审判案件征求旁听群众意见的方法,确保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顺应民众意愿,力求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同时,继续开展开庭审理相互观摩活动,对各庭、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并制作挂牌予以公示,在院机关制作宣传栏公布有关法律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印制宣传册放置在立案庭和各法庭方便群众诉讼,院机关和各法庭设立群众休息室体现以人为本等。

  三、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为目标,扎实开展“规章制度落实年”活动。

  对近年来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整理归类的基础上,印制《汉台区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发给全院每名干警人手一册,要求有章必循,严格执行。对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岗位、重要部门,重点环节将进一步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与此同时,结合本院实际,以严格执法,规范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为目标,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继续创新制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完整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严格、规范、有序。
责任编辑:李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