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前两个月,区法院鑫源人民法庭按照院党组全年工作安排部署中要求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努力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调解艺术,用自己的热心、公正赢得当事人的理解,截止2月底,全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0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率达100%。
鑫源法庭干警通过结合案件实际找出争议焦点,以“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为主题,以社会公德和传统文化为契机展开案件调解。如法院审理的古洁诉候玲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法庭干警先后10余次前往当事人所在村组,并说服被告主动前往医院,看望正在医院接受二次手术的原告,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疏导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0.5万元的调解协议。
又如在2009年春节来临前夕,法庭受理了张某与毛某的离婚案。审理中,发现两人发生纠纷的原因系张某与公婆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的矛盾。在腊月间发生争吵后,张某负气离家出走。在庭务会讨论案情中,王海锋庭长与法庭干警制定了先对毛某父母做思想疏导工作,再行对婚姻问题进行调解的审判工作方案。随后法庭干警深入村组,结合当地民俗民风,向毛某父母讲事实摆道理,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6次,终于让毛某父母认识到了在儿女婚姻观念上存在的问题,端正了自己为人父母对待子女婚姻家庭问题的态度,并积极配合法庭劝导儿子、儿媳珍惜生活,最终使这一濒临破裂的家庭通过调解重归于好。现在夫妻二人逢人便说:“是鑫源法庭的干警同志们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成就了我们如今的好日子,法庭为我们想的周到、想的长远!”
鑫源人民法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利民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