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内部、外部监督,确保审判工作公正廉洁、队伍管理严格要求。
一、大力开展学习贯彻“五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
年初,最高法院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即1、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2、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3、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4、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5、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陕西省高级法院针对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公布了“六个不准”规定,即1、不准无故推迟或取消开庭时间;2、不准在庭审活动中抽烟、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和着装不规范;3、不准对涉诉群众态度粗暴,语言生硬;4、不准为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5、不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6、不准使用警车参与婚丧嫁娶活动和出入娱乐场所。对上述规定,区法院迅速学习贯彻,及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集中统一学习,并现场提问,要求全体干警熟记“五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严格遵守执行。二是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的桌牌,放置在每名干警办公桌上,方便干警对照检查,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制作宣传栏对外公布“五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同时公布本院和上级法院投诉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四是对接到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从严从快认真处理。
二、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强日常监督。
为了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日常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本院内部各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共任命17名中层副职领导或资深法官担任各审判、执行部门的兼职廉政监察员。廉政监察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协助庭长分析本庭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2、协助庭长对本庭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协助庭长了解掌握本庭人员思想动态,对本庭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4、协助庭长健全完善本庭的廉政制度;5、协助本院监察室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庭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6、向本庭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本庭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7、完成庭长和院监察室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三、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加强司法活动监督。
为了对本院所受理的每起案件审判、执行活动实施跟踪监督,实行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监督卡分为三联,各联均印有“五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其中当事人联在案件审判或执行完毕后由当事人填写意见邮寄到法院监察室;附卷联随案备查;监察室联按月由各庭汇总后报送院监察室,以便随时检查、抽查。
四、开展公正廉洁执法零投诉竞赛活动。
为了提高全体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减少涉诉信访和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严守纪律,转变作风,关注民生,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及法官的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在全院开展了公正廉洁执法零投诉竞赛活动。该活动主要目标是:到市、区和院涉诉信访明显降低;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违纪违法投诉举报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大幅度提高。采取按季度评比通报,严肃追究失职违纪责任、奖优罚劣等有效措施,促使全体干警把公正廉洁执法真正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之中。活动开展以来,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一季度,涉诉信访和违纪违法投诉均有明显减少。
五、进行执行案件和诉讼费检查。
对去年执结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特殊群体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和相互检查,确保案件质量,严格结案标准,防止不良现象。对去年全年诉讼费收取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卷检查,防止违规收费及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等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