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汉台区法院执行局工作职责》、《汉台区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汉台区法院执行案件归档验收办法》等一系列执行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特别是注重加强执行期限管理,以保证最大化的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43件,共执结290件,无一件超执限案件。
在执行期限管理方面,实行事前催办和事后审查制度,对执行案件6个月的总期限和送达、采取保全措施等单个执行行为的执行期间进行双重监督。执行局综合科负责对每件执行案件的执限进行跟踪监控,在案件执限到期前30天,综合科根据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网的期限预警信息向案件承办人发出《即将超执限执行案件促办函》,督促承办人在限定的期限内执结或依据法定理由填写《执行案件延期执行审批表》办理延长执限手续。通过提前促办确保每件案件都在执限以内或依法延期。对于超执限情况,执行局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综合科在每月的局务会上通报将到期案件和超执限案件名单,对无正当理由6个月未结的,取消承办人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对1年内出现3件以上无正当理由超执限案件的,在年终岗位目标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
在严卡案件总的执限的同时,对法定的和本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的3日内送达执行文书、30日内进行执行调查、48小时内采取紧急强制措施等单个执行行为的期间也进行监督。在每月报结案审查时,严格按照报结案的标准,从实体和程序上对拟报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上述程序规定的,不予报结,退回案件承办人予以补正。
通过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人员的责任心得以增强,保证了每个案件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以执行的高效赢得公信,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