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在全国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工作平台,我们要密切联系实际,大力开展这一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我院的满意度。
要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重要理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司法的目的是通过司法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寄予很大的期望,我们的一言一行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我们所做出的判决是国家法律的体现。因此,我们必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处理上的公正和程序运用上的公正,应当说,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相对于适用实体法做出处理要更容易,但从我院群众来信来访、发回重审案件和案件评查情况来看,往往发生问题恰恰是在程序上,这是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必须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特别是要严格遵守程序法规定的法院和法官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审判回避制度、送达期限规定和审限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把握好开庭审理环节,做好庭前释疑和判后答疑,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要克服怕麻烦、图省事的不良心态,精心对待所承办的案件,防止对当事人要求严,对自己随意性大的不良现象,防止工作差错和失误,严谨、细致的办理好每起案件,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要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必须做到司法廉洁。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是当前反腐倡廉严峻形势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的,是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司法之根本在公正,公正之基础在清廉。当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要求是解决司法不廉、司法不公问题。我院群众满意度不够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使得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形象都受到严重损害。我们只有面对现实,切实吸取沉痛教训,变坏事为好事,尽快扭转不利局面。第一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去年我院集中时间进行了教育整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教训,认真总结和剖析,并大刀阔斧的进行了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措施,加强管理,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危害,克服侥幸心理和模糊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经得起考验,以清正严明赢得民心。第二,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是经过调研提出来的,“五个严禁”是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而提出,“六个不准”是针对当前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和严格遵守。要防止松劲麻痹甚至不以为然的错误思想,养成良好习惯和风气,自觉执行两个规定,并长期予以坚持。第三,内强管理、外树形象。去年以来,我院进行了诉讼费和公用经费改革、立案和审判秩序改革,狠抓了庭审规范化、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强化了转变审判作风、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但是,我院违纪违法案件的负面影响较大,短期内难以消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只有奋起直追,用加倍的努力重新塑造我院形象。要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公正廉洁执法、强化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取信汉台人民,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弘扬我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取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人民法院的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解决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的差距,多从自身查根源、找原因。现在,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而且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审判执行合法,而且还期待诉讼过程及时快捷;不仅要求法官公正廉洁,而且还要求法官文明和蔼,等等,与这些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我们在审判质量与效率、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都还有差距。我们必须勇于正视问题,看到差距,努力改进工作,不断解决问题,着力缩小差距,使我院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