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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 多措并举 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作者:民一庭巡回一庭  发布时间:2009-10-31 10:19:05 打印 字号: | |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基层法院工作的环境日趋复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因素有很多,如司法不廉问题,司法能力不高,司法效率低下,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是相互交错、相互影响的,如果形成恶性循环,就会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损害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此,当前如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显得尤为迫切。

做为基层法官的我们,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以审判工作岗位为平台,多项措施并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坚持公正与高效审判,确保司法为民

第一,狠抓案件质量,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在审判工作中,要客观判断案件,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公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要坚决抵御权力关、人情关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严格依法办案,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第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注重民事审判速裁机制,繁案简办,简案速办,确保无超审案件,从而做到既能明断是非、公正裁判,又能及时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判后答疑和释明工作,让判后答疑制度化,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第四、坚持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大力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公平正义能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通过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让办案的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在公开运行。

二、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便民举措

把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到接待、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从细化为民服务入手,加强文明接待。可在门卫值班室实行法警导诉,在立案窗口,审判人员诉前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后指导的一站式服务。针对农村群众可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定点收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强化诉讼指导;在审判环节,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便利,大力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法官进社区,通过开展“五进”等专项活动,使法院工作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牢固树立群众工作理念,立足审判,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注重解决“农民工维权”、“涉三农”、劳动争议、赡养等纠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和党的政策的温暖。同时接受监督,取信于群众。通过强化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庭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方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开放型法院建设,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公布案例、庭审观摩、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加大对法院工作、法官的宣传力度,增加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聘请司法监督员、问卷走访征求意见等办法和机会,如实报告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扎实实地消化吸收和改进,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产生争议、误解、对立的思想,人民法院应当细心、真心、耐心地听取,仔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措施,彻底转变法院工作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可以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诉必理、有信必复,推行首次接待负责制和法官轮值制度,切实解决告状难的问题。同时,注重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并通过设立院长信箱,公示信访电话,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建立“院领导开门接访”、“院长接待日”、“集中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加强诉讼指导,进一步完善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制度,促使当事人加强自我防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中,感受到审判活动的透明与司法的公正。

五、以“调解年”为契机,做好调解工作

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掌握调解方法,把和谐稳定作为目标,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多方面利用社会资源,锲而不舍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多样化的调解方法,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因素,运用公信力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其次要加强调解过渡工作,形成法官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提高调解成功率;更多的通过调解方式千方百计地解决纠纷矛盾,坚持“调解优先”,扩大调解范围,同时确保案件审判后果,逐步提高人民满意度。

六、注重工作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通过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们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培养求真务实、公正司法的精神,并落实到具体、实际的审判工作上,切实推广便民之举,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同时,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综上所述,在科学发展观思想的指导下,本着为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的根本宗旨,文明办案,规范执法,注重调解,调判结合,追求和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信访工作,不断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和修养,最终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就会越来越高。
责任编辑:李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