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根据上级法院安排,自2009年8月初至9月底汉中汉台区法院对无财产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清理。截止9月20日,该院904件历年执行积案全部按程序结案,执结率达100%,累计执结标的额1011.49万元,圆满完成了此次清理执行积案任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此次清积活动顺利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根据案件在各庭的分布情况,继续实行“五定一包”制度,各党组成员也亲自承办案件。全院干警放弃周六、周日休息时间,采取“5加2”、白加黑“的作息机制,采取执行局集中执行和各法庭分散执行相结合,白天到各相关部门和社区、村组集中调查、征询当事人意见、采取执行措施,晚上对案件进行合议,制作法律文书,加班加点,提高工作效率。
主动汇报,争取支持。8月27日,该院主动邀请了清理执行积案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全省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为清积活动的开展提供切实有效的组织领导保障。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做了请求拨付清积活动专项资金的报告,区政府为该院开展此次活动拨付了5万元。
加大力度,分类执行。在此次清理无财产执行积案活动中,全院有执行积案的15个部门对每件案件进行再次调查排摸,分类制定结案措施。案件承办人依职权到车辆、房地产、工商、银行、当地基层组织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和下落线索,对穷尽执行手段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做好申请执行人安抚疏导工作,并将法院已采取的执行调查结果向申请执行人出示告知。
认真自查,确保质量。该院制定了清理无财产案件立卷标准,对报结的案件由执行局综合科进行审核,确保已结案件程序合法,材料齐备,卷宗规范。